▲陳姓男子落網。(圖/資料照,下同)

社會中心/嘉義報導

嘉義縣水上 一名60歲的陳姓男子,不滿情變加上又被提告,去年(2016)10月間尾隨47歲劉姓前女友及32歲吳姓友人後,拿菜刀將女方砍20刀致死,傷口深可見骨,吳男身上有10多處傷口,逃亡1個多月後在番路鄉被逮,嘉義地院依照殺人、殺人未遂罪嫌,判刑22年,傷害和竊盜部分,則判決2個月,可以易科罰金,全案還可以再上訴。

▼陳男狠砍前女友和情敵。

判決指出,陳姓男子和已經離婚的劉女2015年曾交往,但雙方有金錢糾紛,且有暴力傾向而分手,但劉女仍積欠數百萬元,他覺得心有不甘,10月14日晚間,先在劉女與友人聚餐時突然出現,還朝對方臉部打一拳,女方因此到警局申請保護令並提告,沒想到隔天林凌晨3點多,他開車尾隨劉女和劉女朋友吳男的休旅車,以為吳是情敵,在中莊村鄉村偏僻的甘蔗園附近,拿出預藏菜刀猛砍兩人。

劉女頸部和四肢多處被砍20多刀,傷口深可見骨,當場不治,而吳姓男子和劉女才認識1個多月,當天好心載對方回家,卻被砍重傷,躲在甘蔗園直到警方到場才敢現身,吳男母親表示,「兒子只是幫忙送女生回家,就莫名被當作情敵,砍成重傷還在加護病房觀察。」

無業的陳姓男子犯案後逃亡1個多月,還曾打給女兒說自己殺人,要去自殺,期間還曾在興業三村偷車牌,當年11月11日在番路鄉山區老家被警方開兩槍後,當場逮住,被問及殺前女友是否有悔意,會不會對不起,「是她欠我的!」嘉義地院一審依照殺人、殺人未遂罪嫌,判刑22年,傷害和竊盜的部分,則判處2個月,可易科罰金,全案還能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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